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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金融机构提供资金给对方收取的费用,是否要缴营业税?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8-20 浏览次数:
不论金融机构还是其他单位,只要是发生将资金贷与他人使用的行为,均应视为发生贷款行为,按“金融保险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企业拆借资金获得的利息收入,或者叫资金占用费收入,均按此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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