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收入营业税的计算及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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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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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纳税检查时发现,部分企业
单位在租赁业务活动中,把一次收取数年的租赁收入长期滞留在“其他应付款”
科目,不缴纳营业税金。这种做法是错误的。那么,怎样计算一次收取数年租赁
收入的营业税金及帐务处理呢?现举例介绍如下:
例如:甲乙企业双方协议,甲企业出租设备一台供乙企业租赁使用,租赁时
间三年,租赁设备时一次交清三年的租赁费。
1.收到租赁费的帐务处理——甲乙企业双方履行租赁协议,移交租赁设备
时支付租赁费。甲企业收到租赁收入30000元,按合同约定时间使用三年,其中
10000元应是第一年的收入,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其余20000元是第
二年和第三年的收入,应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暂存。
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30000(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元)
其他应付款 20000(元)
2.营业税金的提取
根据《营业税条例》第九条规定:“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纳税
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甲企业收到租赁
费30000元,就应当全额计算营业税金,把第一年应负担的营业税金记入“其他
业务支出”科目。把第二年、第三年应负担的营业税金记入“递延税款”科目,
待以后年度摊销。
会计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 500(元)
递延税款 1000(元)
(为了计算简便,附加税费不计)
3.第二年的帐务处理——年初,按合同约定租赁期为三年,第二年应实现
收入10000元。为此,把挂在“其他应付款”科目的租赁收入转出10000元,记
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另外,第二年把应支出的营业税金从“递延税款”科
目转出,记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
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 10000(元)
贷:其他业务收入 10000(元)
借:其他业务支出 500(元)
贷:递延税款 500(元)
4.第三年的帐务处理——同第二年帐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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