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小微企业 营增改 出口退税 税务登记
根据国税发[2000]202号的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对经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准设立的外商投资性公司,在所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收购不涉及出口配额、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出口的,如能提供以下有关凭证资料,可按现行出口企业收购货物出口有关规定输出口退税。一、出口货物销售明细账;二、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抵扣联);三、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四、出口收汇核销单;五、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上一篇:单位在支付解除劳动合同职工经济补偿金为职工代付个税,在什么科目列支 下一篇:土地补偿费是否缴纳房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