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现行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列入无形资产。但新会计制度规定购入土地列入无形资产,当企业在土地上自行进行开发建设,应转入工程造价。请问形成的房屋造价是否含土地补偿费?计算缴纳房产税是否含土地补偿费?
企业会计制度(2001)规定:“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自行进行开发建设,应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转入工程造价。所形成的房屋造价应包括上述成本。计算缴纳房产税也应包含上述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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