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企业现金折让,进货入库是10万元,对方实施现金折让实际付款9万元,折让款是按财务费用记帐,但抵扣是按入库10万元抵的,请问这1万元折让款及这部分进项税在税务处理上怎么做?
根据《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采取折让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让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让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让额另开发票,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让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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