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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费用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11-26     浏览次数:

A、B是两家独立的有限公司,现B公司获得500万元的银行的贷款,把500万元借给了A公司,A公司可不可以直接替代B公司归还贷款利息?请问如何处理才能最大的降代税费?
答:首先,将银行的资金改变用途,这是违反金融法规的规定的;
  再者,实际中,A公司可以代替B公司归还贷款利息。
  上述两个公司是何种关系?将银行资金转借,是违法的,而且有被银行予以处罚的风险。
  由于上述是两个独立的公司,根据征管法的规定,税务机构认为上述交易明显未必独立交易原则的,可以要求纳税人调整纳税。也就是,不能降低相关的税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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