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福利费中支付的补助都免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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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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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的福利费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中的“福利费”是指从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本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难,其任职单位按国家规定从提留的福利费或者经费中向其支付的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
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⒈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⒉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⒊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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