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西南财税咨询网
登录
注册
本站搜索
热门搜索:
小微企业
营增改
出口退税
税务登记
首页
财税法规
地方法规
投资理财
税收优惠
财税新闻
培训考试
电子期刊
特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税辅导
> 正文
财税辅导
电力能源
综合
劳务税
耕地占用税
车船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契税
消费税
房产税
印花税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
企业所得税
财税辅导
注销前如何进行清算?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2-10 浏览次数:
企业要注销,目前亏损-71468.56,应付帐款96456.72,应收帐款31402.29请问在注销应付帐款96456.72时用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如何计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就清算所得向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清算所得,指企业的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减除资产净值、清算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等后的余额。你单位在注销前应按上述规定进行清算,注销前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账款应并入清算所得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用户ID
文章ID
文章标题
购买价格
购买时间
微信支付订单号
支付id
支付状态
未付
已付
订单号
支付时间
验证码
看不清楚?
上一篇:
企业集团内部购销凭证缴印花税吗
下一篇: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问题中"合理"的工资薪金的范围?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