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兼营还是混合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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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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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同时具有安装工程资质,从事设备销售和安装业务,所销售的设备均为建设方专用设备(且为外购设备),同时由我公司负责安装,我公司与建设方分别签订货物销售合同、安装工程合同。工程验收后,建设方将设备款和工程款一并付给我公司 我公司可否作为兼营行为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建筑业发票?如果视为混合销售,是增值税混合销售还是营业税混合销售?
答: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因此,销售设备并负责安装属于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包括以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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