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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费用资本化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9-01     浏览次数:

         问:(一)企业为建造开发产品借入资金而发生的符合税收规定的借款费用,可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归集和分配,其中属于财务费用性质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在税前扣除。问题:如果借款合同为专门借款(装修借款),但实际该借款是用来支付已完工的工程欠款,则该借款产生的利息可否计入期间费用,直接税前扣除,而不需资本化计入成本对象成本?
        答:该借款产生的利息可计入财务费用,在当期直接税前扣除。因为,固定资产装修实际已完工并结转费用,按改建支出或大修理支出进行了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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