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辅导> 正文
财税辅导

资产评估增值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1-03-14     浏览次数:

  问题内容:
  针对资产评估增值(含股份制整体改制评估增值中个人股东取得增加股本部份,以及个人资产评估增值对外投资等)是否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如应缴纳,何时缴纳?
  回复意见:
  根据个所得税法规定精神,对于个人资产评估增值后,资产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如投资行为、以评估增值部分增加股本的,可以判定为应税行为,应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一篇:软件退税收入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下一篇:个人出售非普通住房是否适用财税[2008]137号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