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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和劳务税常见问题之2010-74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6-01     浏览次数:

    生产型企业集团公司(或总厂)代理成员企业(或分厂)出口货物后,企业集团(或总厂)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何种证明?成员企业(或分厂)可以实行“免、抵、退”办法吗?

    答:可以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证明》,成员企业(或分厂)可以实行“免、抵、退”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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