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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自来水厂只能开具3%的专用发票,那么房地产开发企业转售自来水是否可以按照3%简易征收,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7-05-03     浏览次数: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54号公告,房地产企业在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即商品和服务名称为“物业管理服务”)的过程中,同时代收住户的自来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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