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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购置新建商品房,以什么时间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时间?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8-09-16     浏览次数:

 根据《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的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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