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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税中房产原值如何确定的问题?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03-25 浏览次数:
根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依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不论是否记载在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均应按照房屋原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房屋原价应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进行核算。对纳税人未按国家会计制度规定核算并记载的,应按规定予以调整或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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