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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缴税款手续如何办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9-11-04     浏览次数:

      问题:我公司08年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比汇算清缴额多40多万,我公司想用这部分税款抵顶09年的企业所得税,请问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怎样办理?

      答复: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9]79号)的规定,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预缴企业所得税税款超过应纳税款的,经纳税人同意后可以抵缴其下一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税款。你单位在2008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结束后,即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税款抵缴审核手续,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规定提供所需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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