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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递延所得的处理?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10-01-14     浏览次数:

企业按原税法规定已作递延所得确认的项目,其余额可在原规定的递延期间的剩余期间内继续均匀计入各纳税期间的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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