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财税[2003]16号文件规定:单位和个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时,因受让方违约而从受让方取得的赔偿金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
提示:这部分收入不属于罚金收入,因为政企分开后,企业通常不再行使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再具有罚款权。而且即使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被授予罚款权的企业,其罚款收入也应当上交财政,而不能作为企业自身的收入。这部分收入属于违约收入,违约金是合同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时,对另一方当事人支付的用于赔偿损失的金额。所以,违约金收入按规定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