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给员工购买出差时的人身意外保险费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0号)规定:“一、关于企业差旅费中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问题企业职工因公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发生的人身意外保险费支出,准予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施行时间本公告适用于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上一篇:跨地区的哪类分公司不需要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下一篇:公司因业务需要,租用员工车辆一部,与员工签订了租赁协议,当月发生了过路费、油费、停车费、保险费等费用,请问租金、过路费、油费、停车费、保险费等费用可以在税前扣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