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辅导> 正文
财税辅导

全面推行营改增之后,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吗?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17-06-16     浏览次数:

全面推行营改增之后,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5年第18号公告)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且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不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书面说明。

上一篇:企业销售其购买的房屋,购房发票丢失,增值税是否可以差额计算?
下一篇:企业销售软件产品一同收取的软件安装费、维护费、培训费等收入是否可以享受软件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