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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试点范围是什么?

发布者:xqcs001     发布时间:2016-08-22     浏览次数: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地区开展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4号)规定:“一、试点范围试点范围限于全国91个城市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本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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