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个人房屋租赁给公司,公司需个人开具发票,现营改值后,个人是否可拿租赁合同到国税局这边代开增值税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机关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9号)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由地税机关继续受理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因此,您需到主管地税局代开增值税发票,具体代开资料请咨询地税部门。其他个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