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法规> 正文
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称变更后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7-11-09     浏览次数:

北京、山东、河南省(市)国家税务局,青岛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分支机构名称变更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驻马店解放路证券营业部迁至驻马店交通路,更名为驻马店交通路证券营业部,原济南文化西路证券营业部迁至济南历下区千佛路,更名为济南千佛路证券营业部。
  二、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滨州邹平黄山三路证券营业部迁至山东省济宁市,更名为济宁洸河路证券营业部。
  上述民生、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更名后的证券营业部,继续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证券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4]1062号)的有关规定,由公司总部合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失效日期:

上一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中粮集团(深圳)有限公司清水河库区活畜仓库及相关配套设施房产税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全地形车轮胎征收消费税问题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