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协定股息税率情况一览表
税 率 | 与下列国家(地区)协定 |
0%
7%(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25%股份情况下)
| 格鲁吉亚(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至少50%股份并在该公司投资达到200万欧元情况下)
(与上述国家协定规定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低于10%情况下税率为10%) 卢森堡、韩国、乌克兰、亚美尼亚、冰岛、立陶宛、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爱尔兰、摩尔多瓦、古巴、特多、香港、新加坡 (与上述国家(地区)协定规定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低于25%情况下税率为10%) 阿联酋
加拿大、菲律宾 (与上述国家协定规定直接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低于10%情况下税率为15%) 挪威、新西兰、巴西、巴布亚新几内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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