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28日 国税函[2005]241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北京卷烟厂生产销售的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 情况的请示》(京国税发[2005]45号)收悉,批复如下: 根据《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信息采集和核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第5号令) 的规定,对北京卷烟厂生产的1个新牌号、新规格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不含增值税) 核定如下,自2005年4月1日起执行。 企业名称 卷烟牌号 烟支包装规格 计税价格元/条(200支) 北京卷烟厂 3mg中南海 25×(59+25) 139.64 硬盒翻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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