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西、河南、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省(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向所属企业收取200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总机构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6]17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办法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9]13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总机构提取管理费税前扣除审批管理的通知》(国税函[2005]115号)的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该公司2007年度向所属企业提取5980万元的总机构管理费。其所属企业按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详见附件),准予在税前扣除;超过规定标准上交的管理费,应进行纳税调整。该公司提取的管理费年终如有结余,应并入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税务总局上述三个文件的规定,在该公司及其所属企业进行年终纳税申报时,对其总机构管理费的提取、使用、税前扣除等有关事项进行严格审核和管理。
附件: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所属企业2007年度总机构管理费扣除标准
序号
企业名称
金额(万元)
地址
1
296厂(重庆建设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500
重庆市
2
451厂(重庆嘉陵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500
重庆市
3
152厂(长安汽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500
重庆市
4
107厂(重庆大江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50
重庆市
5
497厂(重庆望江工业有限公司)
200
重庆市
6
5147厂(河南中原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
河南省济源市
7
121厂(黑龙江北方工具有限公司)
200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
8
5013厂(重庆红宇精密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0
重庆市
9
847厂(西安昆仑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0
陕西省西安市
10
5111厂(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110
河南省洛阳市
11
791厂(重庆长江电工(集团)有限公司)
100
重庆市
12
809厂(湖北华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00
湖北省宜昌市
13
508厂(河南中光学集团有限公司)
70
河南省南阳市
14
861厂(湖南云箭集团有限公司)
60
湖南省怀化市
15
157厂(成都晋林工业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60
四川省成都市
16
216厂(四川华庆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60
四川省成都市
17
167厂(成都陵川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60
四川省成都市
18
236厂(重庆长风机器有限责任公司)
60
重庆市
19
238厂(湖北华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50
湖北省孝感市
20
5727厂(江西长江化工厂)
50
江西省九江市
21
568厂(武汉市滨湖电子有限责任公司)
50
湖北省武汉市
22
288厂(武汉长江光电有限公司)
50
湖北省武汉市
23
394厂(北京北机机电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40
北京市
24
5019厂(重庆虎溪电机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40
重庆市
25
295厂(湖北华中药业有限公司)
40
湖北省襄樊市
26
5316厂(浙江先锋机械有限公司)
40
浙江省桐乡市
27
5004厂(成都天兴仪表(集团)有限公司)
40
四川省成都市
28
348厂(四川西光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40
四川省成都市
29
5087厂(贵州高峰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40
贵州省平坝县
30
5618厂(湖南华南光电(集团)有限公司)
40
湖南省常德市
31
246厂(重庆青山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30
重庆市
32
226厂(四川建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
四川省雅安市
33
204厂(四川华川工业有限公司)
20
四川省成都市
34
5647厂(湖南江滨机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
湖南省湘潭市
35
564厂(四川宁江精密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20
四川省成都市
36
59所
40
重庆市
37
208所
40
北京市
38
58所
40
四川省绵阳市
39
218所
40
上海市
40
杭州疗养院
10
浙江省富阳市
41
中国北方工业公司
660
北京市
42
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700
北京市
43
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340
北京市
44
南方工业科技贸易有限公司
50
北京市
合计
5980
失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