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扬州培训中心,长春
税务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更好地推动全国税务系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
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加强对有关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国家税务总局决
定,在原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国家税务总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领导
小组和国家税务总局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合并成立精神文明建设暨党风廉
政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税
务总局人事司)、国家税务总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税务总局机关
党委)和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办公室(设在国家税务总局监察局)。具体组
成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精神文明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金人庆(国家税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贺邦靖(国家税务总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成 员:张 伟(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主任)
王 秀(国家税务总局征收管理司司长)
许善达(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局长)
范 巍(国家税务总局财务管理司司长)
董志林(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副司长)
刘崇良(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副司长)
李长海(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
权兆运(国家税务总局监察局局长)
丹笑山(国家税务总局教育中心主任)
邢幼平(国家税务总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
蔡金荣(国家税务总局信息中心主任)
杨友军(中国税务报社社长)
二、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办公室成员
主任:刘崇良(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副司长)
成员:黄 旭(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基层工作处处长)
刘艳霞(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基层工作处副处长)
三、国家税务总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办公室成员
主任:李长海(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纪委书记)
成员:施长恩(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沈剑峰(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党委办公室主任科员)
四、全国税务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办公室成员
主任:权兆运(国家税务总局监察局同长)
成员:李敬星(国家税务总局监察局办公室主任)
齐凤瑞(国家税务总局监察同办公室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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