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法规> 正文
财税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颁发税控功能合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1999-01-07     浏览次数:

广东、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由你们分别推荐的汕头金税科技有限公司的“BAJ51燃油加油机计税器”和

湖南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的“HCC188加油机税控计量器”,已经通过国家税务

总局委托有关部门进行的加油机税控装置税控功能安全性检测,经金税工程税控加油

机专家组鉴定合格。现颁发《税控功能合格证书》,编号分别为“税控准字98A0

01”和“税控准字98A002”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播电视系统、交通、工商、公安等部门的有关收费项目征收营业税的批复
下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技术开发费扣除标准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