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会计电算化,是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发展的方向,大力推广会计电算化,是当前
财务会计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现将财政部制定的《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财会字
[1996]1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通知
上一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6.0版)试运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监狱、劳教企业继续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