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接一些地方反映,对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从我国取
得的利息、租金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不够明确。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及有关规定,
对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从我国取得的利息收入、出租有形
动产的租金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二、本通知自
知规定执行。
失效日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近接一些地方反映,对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从我国取
得的利息、租金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不够明确。经研究,现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及有关规定,
对外国企业在我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而从我国取得的利息收入、出租有形
动产的租金收入,不征收营业税。
二、本通知自
知规定执行。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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