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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护扶护发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1999-03-16     浏览次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护扶护发品消费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199911起,除对香皂仍按现行政策规定依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以外,

其他护扶护发品的消费税税率统一由17%降为8%。本通知下发前多征的税款,抵减

以后月份应交消费税税额。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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