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全国涉外税务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今年我司工作安排,现将1999
年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纳税情况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我司不再布置涉外税收专项检查,各地涉外税务部门应根据本地实际情
况,有重点地安排好涉外税收的日常检查工作。在总局统一部署的其它检查中,如涉
及涉外企业和个人,各地应按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并将情况抄报我司。
二、为更好地统计汇总有关情况,我们修订并简化了涉外税收日常检查情况汇总
表,国、地税分别填报。原《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流转税纳税情况汇总表》、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汇总表》即行废止。
三、各地应在年度终了后,写出书面总结,总结内容包括税务检查基本情况、主
要问题,以及下一步管理措施和建议。年度税务检查工作总结报告及涉外税收日常检
查情况汇总表于2000年1月31日前,上报国家税务总局国际税务司。
附表1:涉外税收日常检查情况汇总表(国税局)(略)
附表2:涉外税收日常检查情况汇总表(地税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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