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不发西藏):
经国务院同意,从
关问题通知如下:
生产毛茶的单位和个人适用税率仍为7%,收购毛茶的单位和个人适用税率
由16%调整为12%。为保证毛茶农业特产税收入的稳定,各地征收机关要按照上
述税率和毛茶的实际收入或实际收购金额计税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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