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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运行情况的通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4-09-15     浏览次数:

     2004年9月15日 国税函[2004]10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为提高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效率,2004年4月,总局发布《国家

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4]43号),对《增值税计算机稽核系统发票比对操作规程(试

行)》(以下简称新规程)进行了修订,并组织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系统进行了全

面升级。自6月份新规程实施以来,大多数省市能够按照新操作规程的要求,按时将

数据上传总局。但也有一些省市没有按照新操作规程将数据按时上传总局,而又有些

省市滞后上传现象还比较严重,导致了总局发票稽核比对时间的滞后。为保证各省市

数据的按时上传,杜绝数据滞后上传的发生,现将7、8月份各省级税务机关异地发

票数据上传总局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按照新规程(国税发[2004]43号)第十八条规定,7月份各地应在

15日前(含当日)将异地发票数据上报总局,该月共有四川等17省市未按时上传

异地发票数据。各省具体上传异地发票数据时间见下表:

 

  序号  省份   上传时间      序号  省份    上传时间

         日期       时间           日期     时间

  1  湖北   713日  160109  19  内蒙古 716日  001100

  2  甘肃  713日  180420  20  江苏  716日  84813

  3  宁夏  714日  111435  21  山东  716日  85547

  4  黑龙江 714日  135208  22  吉林  716日  85928

  5  贵州  714日  150444  23  山西  716日  90105

  6  河北  714日  154117  24  广西  716日  91439

  7  河南  714日  162927  25  湖南  716日  102927

  8  海南  714日  164748  26  天津  716日  110151

  9  西藏  714日  165917  27  广东  716日  113326

  10  新疆  714日  195337  28  辽宁  716日  131118

  11  青海  715日  93444   29  陕西  716日  135357

  12  上海  715日  93507   30  大连  716日  140955

  13  宁波  715日  100940  31  江西  716日  150435

  14  安徽  715日  104035  32  浙江  716日  170454

  15  深圳  715日  104047  33  厦门  716日  185348

  16  青岛  715日  123142  34  重庆  717日  154621

  17  福建  715日  154747  35  北京  719日  110341

  18  云南  715日  161447  36  四川  721日  102349

 

  二、按照新规程(国税发[2004]43号)第十八条规定,8月份各地应在

13日前(含当日)将异地发票数据上报总局,该月共有四川等15省市未按时上传

异地发票数据。各省具体上传异地发票数据时间见下表:

 

  序号  省份   上传时间      序号  省份    上传时间

         日期    时间            日期    时间

  1  宁波  812日  172132  19  河南  813日  213216

  2  安徽  813日  101748  20  重庆  813日  225200

  3  湖北  813日  113316  21  陕西  814日  003954

  4  宁夏  813日  120039  22  湖南  814日  105502

  5  新疆  813日  121024  23  吉林  814日  125438

  6  天津  813日  145422  24  青岛  814日  134233

  7  大连  813日  151728  25  西藏  814日  143217

  8  云南  813日  155525  26  厦门  814日  144009

  9  黑龙江 813日  155552  27  江苏  814日  151149

  10  青海  813日  161953  28  山西  814日  153351

  11  广西  813日  163936  29  山东  814日  190137

  12  海南  813日  164046  30  深圳  814日  221954

  13  内蒙古 813日  164059  31  广东  815日  091547

  14  福建  813日  172755  32  北京  815日  104618

  15  贵州  813日  173159  33  浙江  815B   203440

  16  上海  813日  183310  34  辽宁  816日  084329

  17  河北  813日  193029  35  甘肃  816日  102056

  18  江西  813日  210946  36  四川  817日  181156

 

  三、鉴于7、8两月的数据上传情况,为确保全国发票稽核工作的按时完成,总

局要求各地严格按照新规程(国税发[2004]43号)的要求完成数据上传工作,

杜绝数据上传滞后现象的发生。为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

  (一)必须按时完成数据上传工作,保证新规程的落实到位。

  (二)对地、市局从防伪税控系统提取数据过程中出现问题和稽核设备出现的问

题要及时上报和解决。

 

                                                                       (3)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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