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小微企业 营增改 出口退税 税务登记
江苏省财政厅、地方税务局:
你们报送的《关于申请1997年度受灾企业减免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
(苏财税[1997]63号)文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的意见,免征徐州矿务
局张集煤矿1997年度城镇土地使用税22.71万元。
上一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农村电网维护费增值税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信用社征收营业税等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