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你局《关于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
印花税问题的请示》(深国税发[2003]206号)收悉。现就万科企业股份有
限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问题批复如下:
经审核,中国华润总公司将持有的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56151498股国有股无
偿转让给华润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财政部批复同意(财企[2003]129
号),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权无偿转让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
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24号)第一条规定的范围,同意对该项
国有股权无偿转让行为涉及的转让方和受让方暂不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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