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财税法规> 正文
财税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第28号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2-01-01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统计,截止2002年9月29日,实施钢铁产品临时保障措施项下的冷轧普薄板(税号:72091500,72091700、72091800、72092600、72092700、72092800)进口数量已经达到该类产品的关税配额总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30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第9号的规定,自2002年9月30日起,对申报进口的该类产品加征26%的特别关税。
  特此公告。
 

上一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告
下一篇:海关总署关于试行从量关税、复合关税有关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