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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关于对挖泥船实行暂定进口关税税率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1997-04-28 浏览次数: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
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挖泥船实行暂定进口关税税率的通知》(税委会〔1997〕12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自1997年4月15日至1997年12月31日止,对报关进口挖泥船(税号:89051000)的进口关税优惠税率按1%的暂定税率计征。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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