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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云南省委宣传部、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中共中央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2-11-13     浏览次数:

2002年9月,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分别召开了全国和全省的再就

业工作会议。会议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实现

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强调了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分析了当前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明确了做好这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政策措

施,为今后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指明了方向。会后,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

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中发[2002]12号,以下简

称《通知》)。贯彻落实好全国和全省会议精神和《通知》要求,对促进就业和再就

业工作,解决当前突出的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问题,具有重要意义。下岗失业人员再

就业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为了做好会议精神和有关政策的宣传工作,最近中共

中央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编写了《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宣传提

纲》,现转发给你们。

  一、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加强宣传教

育工作。就业是民生之本,扩大就业,促进再就业,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关系

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国家的长治久安,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

治问题,要充分认识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围绕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通知》要

求开展各项工作,运用多种宣传手续,采取各种宣传方法,把有关政策精神原原本本

地告诉广大群众。通俗易懂地做好政策的阐释工作,使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

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精神深入人心,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

业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级新闻单位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积极主动地做好

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宣传。10月底省委宣传部曾下发了《关于继续做好全国

全省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宣传报道的意见》,各地各新闻单位按意见精神做了大量的

宣传报道,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下一步要继续做好这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

工作。各级报刊、电台、电视台和公共信息网络要精心组织安排,制定报道计划,开

办专栏专题,认真搞好报道。要集中宣传江泽民同志讲话精神和全国再就业会议精神,

把各级党委、政府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江泽民同志重要讲话和《通知》的精神上来,

动员社会各个方面的力量投入到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中来;宣传中央和省里

关于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主要政策措施,特别是对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扶持政

策,引导社会各有关方面认真执行好各项政策;宣传各级党委和政府积极贯彻落实

《通知》精神,认真执行有关政策,热情为下岗失业人员排忧解难,在加强对就业和

再就业工作的领导、开发就业岗位、增加就业机会、加强就业服务、开展就业培训等

方面的好做法和好经验;宣传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过程中转变观念、自强自立、

艰苦创业的先进典型,积极引导下岗失业人员解放思想,增强信心,克服困难努力实

现再就业。此外,新闻媒体还要对再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不落实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舆

论监督,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三、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认真做好下岗失业人员的思想工作。促进下岗

失业人员再就业政治性、政策性很强,是一项涉及每个下岗失业人员切身利益的工作。

每个下岗失业人员的具体情况都有所不同,遇到的问题也不一样,必须充分发挥各级

党组织尤其是基层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深入细致

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在实施企业的改制重组、关闭破产、下岗分流和再就业工作过

程中,必须把保障群众基本生活、促进就业和社会稳定作为基层党组织的主要任务。

要向下岗失业人员大力宣传中央和省里的有关方针政策,引导他们了解政策出台背景,

支持企业改革;引导他们了解就业和再就业政策的具体内容,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更

快地实现再就业。要密切与下岗人员的联系,关心他们的疾苦,倾听他们的呼声,了

解他们的思想状况,及时做好理顺情绪、化解矛盾、促进稳定的工作。

 

附件:中共中央宣传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

业工作宣传提纲》的通知

                                                                       (3)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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