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地方法规> 正文
地方法规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6-04-09     浏览次数:

各州、地方税务局,省地税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香江社会救助基金会捐赠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32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失效日期:

上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供电企业无偿接收农村电力资产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流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