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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6-07-03     浏览次数: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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