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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等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6-08-02     浏览次数: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新办企业认定标准执行口径等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6]1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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