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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各级税务机关切实做好本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个人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5-06-30     浏览次数:

各州、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地方税务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各级税务机关切实做好本单位个人所得税扣缴工作个人的通知》(国税办发[2005]27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认真按照通知要求,做好本单位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切实起到诚信纳税的表率作用。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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