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搜索: 小微企业 营增改 出口退税 税务登记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毛两国政府避免双重征税协定议定书生效及执行的通知》(国税发[2007]14号)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失效日期:
上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港口设施保安费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下一篇: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发试点物流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