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数据采集表样》和数据采集手册勘误下发给你们,请各
地在进行数据采集时以本次下发表样为准,并就有关几个问题说明如下:
一、关于数据采集表样
(一)印刷问题
省局负责统一印制数据采集过程中用量较大的《内资企业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
《分支机构税务登记信息采集表》、《个体经营登记信息采集表》、《税种登记信息
采集表》、《票种核定信息采集表》、《内资企业信息采集清单》、《分支机构信息
采集清单》、《个体工商户信息采集清单》等8种表单。对于其他省局未印制(或省
局已印制但数量不足)的表单,各地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数据采
集表样》自行印制。
(二)表单内容问题
各地对省局下发的表样中各项内容可根据采集中的特殊业务增加栏次,调整表格
宽窄,但不能删减表中内容。
二、关于《数据采集手册》的说明
针对各地在数据采集培训过程中的反映和要求,为方便数据采集,省局对部份表
单进行了拆分和增加,并在《数据采集填写规范(修订)》中增加了填写要求。
对《数据采集手册》中的部分错误、遗漏,请各地根据《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
(V1.1)数据采集手册勘误》对手册进行修改。
附件:1、《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数据采集表样》(略)
2、《云南省国家税务局综合征管软件数据采集填写指标值规范(修订)》(略)
3、《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V1.1)数据采集手册勘误》(略)
(3)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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