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3月11日 云地税征字[2005]11号
各州、市地方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统一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文件的通知》(国税
函[2005]22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严格按照总局要求,规范使用好按统
一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印制的普通发票。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执行统一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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