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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2004年上半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的通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4-08-05     浏览次数: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

  2004年上半年,通过各级国税机关和各储蓄机构的共同努力,我省储蓄存款

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利息税”)收入摆脱了降息因素的影响,开始恢复

增长,收入形势较好。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上半年收入情况

  据《全省国税系统税收收入计划执行情况表》统计,2004年上半年,我省国

税系统共组织利息税收入22039万元,比去年同期增收1365万元,增长

6.60%,完成年度计划46000万元的47.91%;累计扣缴人次达963

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79万人,增长22.83%。

  我省利息税收入从今年1月份开始恢复增长,增长幅度稳步提高。主要原因是随

着时间的推移,2002年初中国人民银行降低存款利率的影响进一步减弱,全省储

蓄存款余额稳步增长,为收入增长提供了坚实的税源基础。

  据全省国税系统《分地区税收收入完成情况表》统计,与去年同期相比,利息税

收入增长的地区有13个:迪庆25.97%,大理10.61%,红河9.35%,

怒江8.97%,昭通8.60%,曲靖8.12%,昆明7.53%,楚雄

6.78%,西双版纳6.44%,玉溪4.39%,保山3.83%,临沧

2.29%,文山1.01%。德宏、丽江、思茅等3个市、州的利息税收入比去年

同期略有下降。收入进度快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地区有6个,慢于全省平均水平的地区

有10个。

  二、下半年主要工作要求

  一是大力组织收入,保证国家税款应收尽收。尽管上半年利息税收入形势较好,

但我们应该看到,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我省仍有一定差距,收入增长幅度低了

4.80个百分点,收入进度慢了6.09个百分点,地区间收入情况仍不平衡。因

此,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利息税征管,大力组织收入,确保年度收入计划的圆满完成。

  二是进一步提高利息税申报质量。部分扣缴义务人报送的利息税报告表中,“教

育储蓄”、“其他专项储蓄”等项目的数据仍然不完整,未能全面反映利息税扣缴情

况,不利于国税机关及时、准确地掌握有关免税信息。各主管国税机关要进一步加强

利息税宣传,帮助、督促扣缴义务人准确、完整地填报利息税报告表。

  三是进一步提高利息税报告表(汇总表)的填报质量。通过近几年的努力,我省

国税系统内部报送的利息税报告表(汇总表)的填报质量已经有了较大的提高,但由

于人员变动等原因,仍不时出现按累计数填报期末储蓄存款余额、金额单位不统一、

未按季度、按属期汇总数据等问题,需要在今后工作中及时解决。

  四是加强对教育储蓄等专项储蓄存款免征利息税的监控和分析,采取有效措施,

提高管理水平,防止税收流失。

 

附件:2004年上半年云南省储蓄存款所得个人所得税收入情况表(略)

                                                                       (3)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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