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国家税务局:
2003年12月,省局派审计组对丽江市国家税务局2001年至2003年
度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审计,审计中发现丽江市国家税务局在财务管理中存在
多头开设银行账户、有关收入未纳入大帐管理 、大额提现,虚列支出,形成账外资
金等问题,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多头开设银行帐户
从2001年12月至2003年5月,丽江市国家税务局以兑现年度目标管理
考核奖为由,以个人名义多头开设个人储蓄存款帐户11个,其中:以和则奎为户名
开设活期储蓄存款4户;以胡玲为户名开设大额活期存单1户,活期储蓄存款1户;
以高良龙为户名开设邮政储蓄大额定期存单1户,活期储蓄存款4户。在以和则奎为
户名开设的4个活期储蓄存款户中,共涉及全市各县(区)局各种会议费、机关人员
伙食费、机关出租房屋收入、机关经费及其他收入3年共累计
1,580,852.74元。在以胡玲、高良龙为户名开设的7个存款户中,涉及
目标管理考核奖金2,131,299.00元。
(二)大额提现,虚列支出,形成帐外资金
通过收入不入帐、在机关经费中虚列支出大额提取现金和按会议计划经费领款等
方式,将1,580,852.74元资金存入伙食团和则奎的名下,先后开设4个
个人存款户,至使部分资金在帐外进行支用。
(三)大额提现发放各类奖励
从2000年12月至2003年3月,丽江市国家税务局人事教育科开据三联
收据(非正式)从市局机关财务室提出现金发放各类奖励后,将余款存入胡玲及高良
龙私人存折,现金共计1,936,329.00元,用于兑现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奖
励。
(四)和双林挪用公款
经查,丽江市国家税务局流转税科干部和双林自2001年3月至2003年6
月13日在兼任丽江市国家税务局机关工会经费帐出纳期间,挪用丽江市国家税务局
机关工会经费45,743.73元。
二、处理情况
丽江市国家税务局在财务核算、资金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说明了丽江市国家税
务局一是不能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监管不到位,有制度无制约;二是财务人员法制观
念淡薄,纪律观念差,导致违规开设个人帐户,挪用公款等问题连续发生,在丽江市
局机关内部造成了极坏影响。事情发生后,丽江市国家税务局党组和市局领导对存在
问题予以了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市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全市各县(区)局财
务人员会议等,专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整改措施。要求各县(区)局对财务
管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地自检自查,坚决纠正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严格执行财经
纪律,规范财务管理,严格收支“两条线”制度,切实纠正和完善了财务管理中的不
规范行为。给予和双林同志行政降级处分,党组书记、局长伍正良同志向省局党组写
出了深刻书面检查。
三、引以为戒,严格管理
接此通报后,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要认真吸取教训,引
以为戒,对本级财务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公款私存、多头开户、
大额提现等违规违纪问题。省局重申:各级国税机关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制度,加
强财务监督力度,严禁公款私存、多头开户、大额提现等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今后
凡发现类似问题,一律先免职,再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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