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
根据我局2004年布置的专项调查和各州市国税局上报,截止2004年10
月底,全省16个州市中,已有楚雄、昆明、丽江等11个州市当地政府出台了职工
住房补贴政策并正式实施,迪庆等其他5个州市正在准备出台政策。经认真测算,全
省国税系统有10992人应享受住房补贴,共需补贴资金17122万元。其中,
已出台政策并正式执行的11个州市,有9155人应享受住房补贴,共需补贴资金
13590万元。因我局无资金来源,至今未兑现,基层干部职工尤其是离退休同志
对此反映强烈。因此,我局打算从今年起,分期分批解决这一问题,恳请总局在安排
我局2005年及以后年度经费预算时,给予追加此项经费,其中2005年先解决
6000万元。
当否,请批示。
(3)
失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