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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四川省统计局关干印发政府法制工作统计报表的通知

发布者:     发布时间:2002-08-20     浏览次数:

     2001年8月20日 川府法[2001]60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法制局(办、科),省政府各部门:

    自2000年开展政府法制工作业务统计以来,各地各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为

加强政府法制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为了进一步搞好统计工作,确保

统计科目和统计数据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我们对2000年制发的《四川省政府法制

工作统计年报表》进行了修改。请各地各部门从2001年起启用新的统计报表,并

按要求报省政府法制办公室行政执法监督处(电话:86604486,传真:86

604553)。 《四川省政府法制工作统计年报表》于次年的1月底之前上报;

《四川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统计半年报表》分别于当年的7月底和次年的1月

底之前上报。统计报表的统计范围和报送渠道不变。

    从2001年度开始使用新的统计报表后,2000年制发的报表不再继续使用。

 

附件:1、填报政府法制工作统计报表的单位名单(略)

   2、四川省政府法制工作统计年报表(可复制)(略)

   3、四川省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统计半年报表(可复制)(略)

   (略)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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